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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 2022年03月23日 22:51
  • 通知
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院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院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杨春丽、韩慧健

副组长:吕海霞、李云枝、张云峰、林培光、张锐、迟静

组员:刘峥、高珊珊、李防震、邹立达、任楠、张志萍、李珊珊、李晨露、门晓慧、韩华、吕游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体系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密切联系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学院各部门分工协作,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院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三级预防和干预体系:

(一) 一级预警和干预学院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院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和学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学院心理“一对一”学生情况的汇报,听取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建议,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二)二级预警和干预心理健康教师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学院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学院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建立以辅导员(班主任)-班团-班级心理健康朋辈志愿者(宿舍长)三级工作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将重点学生纳入“一对一”关注名单,针对特殊学生“一生一案”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实行重点帮扶。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辅导员(班主任)要尽快具体了解相关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三)三级预警和干预班级

邀请学校心理健康中心老师或者学院心理健康教师对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教育朋辈志愿者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处置。各班级设心理委员,每个宿舍配备心理健康朋辈志愿者,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和宿舍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预警对象

学院要特别关注认知、情感、行为和生理方面有较大改变的学生。

1.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学生,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心理健康辅导老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党员、学生干部应予以特别关注:

①近两周来情绪低落抑郁者,或有强烈的罪恶感、不安全感者;

②近期遭遇重大生活事件打击,出现心理、生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亲人突然死亡或罹患绝症、个人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或身患重病、受到性骚扰、学习成绩下降或失恋等;

③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孤僻内向,与周围的人缺乏正常的感情交流,尤其是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家庭和朋友的关系者;

④长期睡眠障碍者,或身体健康欠佳者;

⑤人格、行为或生活方式突然发生改变者;

⑥曾经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或有过离家出走的行为者;

⑦家庭成长环境严重不良者,如家庭破裂,家庭暴力,家庭成员有自杀史或患精神疾病史;

⑧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而且易受外界刺激对他人或社会造成危害者;

⑨因网络成瘾、沉迷网恋、酒精依赖等成瘾行为而严重影响其学习及人际交往者;

⑩在心理健康普查中筛查出来有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的者。

⑪其他有可疑异常行为者。

2.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

①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直接或间接地有过自杀的暗示和威胁,并在信件(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和聊天记录等)、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出死亡的念头者;

②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③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躁、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④出现幻觉、妄想等异常心理,并伴随着精神障碍(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的临床表现者;

⑤最近遭遇家庭变故、意外伤害或性侵犯等重大的生活事件者;

⑥在心理健康普查与访谈后,仍确定为有严重心理障碍者。

、危机干预措施

1.对有心理危机但尚能坚持学习者,应建议到学校心理健康中心接受心理咨询。学院成立以学生干部、宿舍同学为主的学生监护小组,随时监护其安全,定期反馈辅导员和心理健康辅导老师。如有必要,必须马上到有关医院心理门诊接受诊断和治疗。

2.对精神障碍或者疑似精神障碍,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他人人身安全行为者,学院协同保卫处、学校心理健康中心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其进行精神障碍鉴定;经鉴定其事发当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强制治疗的决定,学院将其送往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实施强制治疗,并及时通知其家长。

3.学生在休学或接受治疗期间,学院应与主治医生或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学生有关情况,督促学生积极治疗,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学校心理健康中心。

五、危机干预后期跟踪

1.心理危机事件处理完毕后,学院应会同校心理健康中心对危机事件涉及人员进行心理康复干预,尽快恢复他们的心理平衡,尽量减少由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2.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同时,应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经校心理咨询中心、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可办理复学手续。

3.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院安排学生干部关心帮助该同学适应正常的学习生活。辅导员(班主任)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填写《重点关注学生情况反馈表》及时报送校心理健康中心。

4.对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有家长陪护。学院密切关注,防止该学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制定工作预案,协同校心理教育中心专家组定期对其心理健康状况程度进行评估。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注意事项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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