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构建满足学生多元化成长需要的培养体系,根据学校专业学生分流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专业分流坚持学院自主分流与学校宏观调控相结合、学生个人意愿与专业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学院根据学校专业设置与发展规划,结合学生分流志愿,动态调整专业布局。
二、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专业分流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分流对象
高考录取为计算机类的学生。分流专业仅限于招生计划中所列举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字媒体技术三个专业,不得跨类选择专业。
四、学生填报志愿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自主填报第3条所列出的专业,并确定各专业志愿顺序。具体填报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五、考核和排序
所有专业分流的学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程序设计基础I》考试,以考试成绩排序。如果考试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考试所用时间、习题提交次数进行排序。
六、专业分流流程
(一)学院根据第五条规定由高到低排序;
(二)先按第一志愿在各专业招生数量控制数内进行录取,如不超过招生数量,则全部录取;否则,剩余学生按上述成绩排序依次按第二、第三志愿顺序录取,直至所有学生分流完毕。
(三)确定拟分流名单并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办理学籍变更。
七、特殊说明
截止志愿申报时,学生如果受到学校处分,在处分期的,取消其正常的成绩排序,放入专业类别末尾;若有多名学生受到学校处分,按第五条规定的排序原则排序后进行专业分流。
八、工作纪律
(一)分流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保证分流工作顺利进行,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分流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分流工作公平、公正。
九、未尽事宜及方案内容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