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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2年04月12日 16:13
  • 通知公告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班人员名单

    2.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严肃查处师生身边的教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高师生群众对正风肃纪反腐的满意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严肃查处、强化问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学校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要求,重点就以下9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

(一)科研经费。主要查看是否存在骗取、套取、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的问题。

(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查看是否存在收取回扣问题,是否存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问题,是否存在非法转包问题。是否存在在中小型维修工程中优亲厚友行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问题,工程完成验收量是否准确,经费支出是否符合标准。

(三)物资采购。主要查看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行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实行政府定点采购问题,是否存在收取供货单位贿赂问题。

(四)招投标。主要查看在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应招未招、暗箱操作、串标、围标行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实行集中招投标问题。

(五)校办企业。主要查看校办企业改革是否完成,校办企业运营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换输送利益等方式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是否存在应缴未缴利润问题。

(六)小金库。主要查看是否存在通过违规收费、坐收资金、套取经费等方式设立“小金库”问题。

(七)资产使用。主要查看是否存在重复购置、超标购置、资产闲置浪费问题,是否存在大型仪器设备未充分共享问题,是否存在资产处置不及时、不公开问题。是否存在低价出租、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否存在出租收益不及时上缴、私吞收益问题,是否存在商户违规占地经营、拖欠租金问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违规出租出借食堂窗口问题,是否存在侵占学生餐费问题,是否存在向学生转嫁食堂装修、改造、设备购置费用等问题,是否存在食堂毛利率过高、变相收费、层层转包等问题。

(八)图书和教材购置。主要查看是否未采用公开竞价方式采购图书和教材;是否未将代购教材差价全额返还学生,是否存在强制学生购买教材问题;是否存在收取回扣问题。

(九)成人教育收费、分成及合作办学。主要查看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私吞收费问题,是否存在未将合作方收取的学费按分配比例确认收入问题。是否存在合作企业资质不达标问题,是否存在合作方未按协议足额投入资金问题,是否存在合作方不向学校按照协议上交学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具体部署。

(二)自查自纠(4月中旬)。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针对上述9个方面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深入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照整改清单认真梳理,能够当下解决的立即整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时限。各部门、各单位要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对照9个方面的内容逐条进行说明,本部门(单位)不涉及的内容要注明,报告要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纸质版要有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于4月18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行政办公楼205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096384050@qq.com。联系人:曹旭;联系电话:81280895。

(三)学校督查(4月20日前)。学校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现场督查、随机查访、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即交即改,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四)边查边改(4月下旬—6月)。认真做好迎接省委教育工委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检查工作。对自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反馈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学校将及时向各部门各单位交办问题清单,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重大问题的教职员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五)集中整改(7月—8月)。学校结合自查及省委教育工委工作组督查反馈问题清单,进一步制定整改方案,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台账抓好集中整改。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建章立制,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整改情况于8月20日前形成报告,报学校专项整治行动专班办公室备案。纸质版要有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096384050@qq.com。联系人:曹旭;联系电话:81280895。

(六)组织“回头看”(9月—10月)。学校将对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落实情况开展抽查督查,跟踪问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党委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牵头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充分认识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专人专责及工作部署,做到自查自纠到位、问题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建章立制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师生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校园“杜绝腐败、严惩腐败”的浓厚氛围。

(三)完善落实机制。把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强化结果运用。要敢于动真碰硬,深挖问题根源,坚决杜绝“蜻蜓点水”式整改,推动专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压紧压实责任。要坚决扛起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指挥、亲自推动、亲自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正确对待,明确责任,认真整改,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对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产生不良影响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要切实通过正风肃纪,实现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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