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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施行经费预支审批制的通知

  • 2018年09月28日 11:06
  • 制度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经费报销管理规定》(政财〔2016〕7号)、《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政财〔2017〕3号)等学校文件精神,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观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将学院施行经费预支审批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经费报销管理规定》(政财〔2016〕7号)、《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政财〔2017〕3号)等学校文件精神,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观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将学院施行经费预支审批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人在支出前需填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费预支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首先做好费用预算,如学校有规定标准的,预算额度不得超过标准。其中预支经费名称及经费号在预支审批签字时或报销签字时由院长填写。

二、《审批单》填好后按照签字程序逐级审批,预支审批通过后使用人方可支出经费,否则不予报销。

三、费用支出事务完成后,报销人尽快按照财务规定自行贴好单据,填写结算单,逐级办理报销签字手续,填报财务系统,到财务处报销。提倡一事一结,反对拖延、累积。

四、办理报销签字手续时须附《审批单》,如实际支出超过预算比例较大时,经费使用人需要说明原因,如有超过学校规定标准的费用需自行承担。

五、本通知适用于学院各项公用经费,自通知之日起施行。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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